根据《团风县机构改革方案》,由县房地产管理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县白蚁防治所、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单位合并组建团风县房地产管理局,由县建设局管理,为主管全县房地产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予以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上报、发布工作,及时对房地产市场作出预警和预报。 2、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内的房屋确权发证,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纠纷的调查处理和房地产档案资料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与管理;负责开发项目计划前期的立项申报;负责开发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开发企业年度计划审查、申报;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组织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建立全县住宅开发建设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应用与推广机制,并组织实施;拟定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评定方法,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商品房预(销)售审核与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行为。 6、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测绘、中介服务、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住房置业担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 7、负责全县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拆迁单位资质的审查,拆迁计划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危旧房屋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 9、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以及其执业人员的资源格审查工作,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检查监督,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负责全县房屋共用部位,共同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进行管理。 10、负责城区内直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
(一)办公室职责:(加挂财务股牌子) 1、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会议安排、公车管理、来客接待。 2、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案、议案督办。 3、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晋升材料的上报工作。 4、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办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事宜。 5、负责协调其它部门事宜。 6、组织编制和落实财务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审计、指导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 7、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和职工保险工作。 8、负责职工工资标准申报与工资发放工作。
(二)、房地产市场与产权管理股
职责: 1、负责全县房屋产权登记与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各类房屋的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抵押、典当)、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负责房屋产权验证、换证工作,负责各类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利用、审核工作。 2、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 3、负责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以及相关资质审核、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工作。 4、依法查处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行为,受理并依法中裁房地产纠纷案件。 5、为群众提供房地产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三)、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股(加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牌子)
职责: 1、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房地产开发计划。 2、负责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初审、申报和年检工作,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申报工作。 3、负责开发项目计划前期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登记,组织开发项目竣工的综合验收工作。 4、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开发企业年度计划的审查申报工作。 5、主持(或组织)全县规划地块开发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转让管理,核发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6、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统计上报,定期发布房地产信息。 7、依法核发商品房预(销)售登记证书。 8、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国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处理物业管理投诉。 9、负责房屋共有部分维修基金归集、使用、管理工作。 10、拟定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评定方法、标准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建立全县住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应用与推广机制,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县内房屋拆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对拆迁单位资质进行审查。 13、负责拟定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补偿安置标准。 14、负责拆迁纠纷的裁定。
(四)、低收入住房保障办公室(加挂房改指导股牌子)
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建设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与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五)、直属机构
1、直管公房管理所
职责:负责团风县团风镇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公房修缮、扩建、改建、房屋租金收取等工作。
2、房地产交易中心
职责: (1)、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监督与管理工作,同时为业主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搭建信息平台,并提供优质服 务。 (2)、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见证工作,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
3、房地产测绘队
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测绘工作。
4、白蚁防治所
职责:负责全县白蚁灾害预防和白蚁灭治工作。 5、房屋安全鉴定所
职责:负责全县危旧房屋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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